记者从山东省政府2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提高绿色建筑发展质量和效益,《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规定,对参与绿色建筑研发、建设、运营的单位实行*奖励、用能价格优惠等扶持政策。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周善东介绍,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的使用空间,*大限度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民用建筑。截*2018年底,山东累计建成绿色建筑3.3亿平方米,组织创建了4批22个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3批51个示范城镇。 山东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将绿色建筑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新建民用建筑(3层以下居住建筑除外)应采用*和山东规定的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应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