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用来处理居民生活污水的污水处理厂,结果却流进大量工业废水,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了,导致出水超标,该追究谁的责任?12月1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进水超标导致出水超标”问题给出了明确的说法。“对由行业主管部门,或生态环境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认定运营单位确因进水超出设计规定或实际处理能力导致出水超标的情形,主动报告且主动消chu或者减轻环境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也*是说,进水超标导致出水超标,污水处理厂并不能完全免责。但对经相关部门认定运营单位确因进水超出设计规定或实际处理能力导致出水超标的情形,主动报告且主动消chu、减轻危害后果的,从轻或减轻处罚。一个悬而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