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陕西计划在2024年分两批对全省11个市(区)开展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7月21日,第一批成立5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称“督察组”),分别进驻宝鸡、铜川、延安、榆林、汉中5个市。近日,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公开通报了第一批5个典型案例。 督察动员会上曾明确,陕西省本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重点督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秦岭、黄河流域、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三大屏障”构筑巩固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中央环保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