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新法)关于期限、期间的规定有多处改变,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一定要注意到这些变化,在新法2021年7月15日生效后,及时更新行政处罚程序规程,在不违背法定程序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下,注意避免在办案过程中因期限、期间等程序问题导致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影响一如何判断处罚时效延长*5年?新法第三十六条第1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中,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处罚的时效延长*五年。行政处罚法修改过程中,曾将处罚时效延长的情形限定为:“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领域中的违法行为”。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存在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