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单位泰州宇新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被告人李成林等十七人污染环境案。芜湖市检察机关对泰州宇新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李成林等十九名被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据芜湖经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2月以来,被告单位泰州宇新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新公司)以及被告人李成林等人违反*规定,将公司积压的大量医疗废物交由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被告人张天举等人处置,被告人张天举等人联系本地接收方,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与长江北路交叉口、红旗路、东梁路等地非法倾倒医疗废物1151.07吨并秘密掩埋。检察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违反*规定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且系共同犯罪,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