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贯彻落实*轮中 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印发,逐项明确了责任单位、验收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任务清。 2022年3月23日—4月23日,中 央第1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北省开展了*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2年6月1日反馈了督察报告。河北省 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 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统筹推进中 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按照《中 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组织制定上报了《河北省贯彻落实*轮中 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经党中 央、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要求,坚持以习 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 近 平生态文明思想,全 面落实习 近 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 央、国务院决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