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辖区内一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且露天堆放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昌平区城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其处以100万元顶格处罚。据介绍,目前该处建筑垃圾已被集中清理,场地恢复了原貌。近日,昌平区城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一施工单位在其开放式货场内堆放了大量建筑垃圾,渣土、废旧混凝土以及废旧砖石等堆成了一座小山。后经现场检查、勘验,该处建筑垃圾达到1443平方米,相当于3.5个标准篮球场的面积。执法人员现场看到,这一堆庞然大物既没有按规定建立密闭式垃圾站,也没有采用防尘网进行遮盖。经查,该施工单位未进行建筑垃圾方案报备案。执法人员随即找到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先后多次约谈、督促其立即清运垃圾、恢复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