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是否要请专家评审? 问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三年后重新备案,但是没有重大变动,还需不需要重新组织专家评审? 答复: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三年后重新备案,但是没有重大变动,对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的,修订工作可适当简化,可不组织专家评审,需说明相关情况。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有管理要求的,按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落实。 01 为什么要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我国《环境保护法》第47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在发生或者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