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分为综合经营许可证和收集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以从事各类别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活动。一、法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四)《关于进一步做好固体废物领域审批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47号);(五)《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