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排污许可证是企事业单位在生产运营期接受环境监管和生态环境部门实施监管的主要法律文书。企事业单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自证守法。生态环境部门基于企事业单位守法承诺,依法发放排污许可证,依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违法排污行为实施严厉打击。 由此得出,排污许可证是排污单位的“身份证”,是载明排污单位对污染物排放及控制有关环保义务的法律文书,是对排污单位排污行为的约束,排污单位必须承担按证排污的责任。排污单位只要按证排污*不应受到生态环境部门的惩处。环评审批文件作为核发条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十六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文号”是排污单位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之一。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