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0日,生态环境部印发《2020年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方案》。 方案明确,2020年10月底前,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评估、抽测和比对监测工作。 2020年8月*9月,对涉VOCs排放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情况进行帮扶指导;2020年9月*11月,对废水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情况进行帮扶指导。2020年12月,各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各相关省份审核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校核。 伴随《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食品制造》、《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料油墨制造》、《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酒、饮料制造》、《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造